目前,四部委联合下发《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已近一个多月了,在这份针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下称P2P)文件的约束下,一些平台的整顿行动正遭遇挑战。 其中,新规对企业借款提出的100万元(单家)/500万元(多家)上限,一方面,对于平台的转型发展带来压力,同时,对于在该类平台开展借贷业务的企业也承受着一定的续贷压力。根据办法规定,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同一P2P平台借款总余额不得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在不同平台合计借款总额不得超过500万元 “大多数企业端的借款需求都会在100万元以上,然后再一对多的进行借贷撮合,”宝华表示,“因为100万借款额度对中小企业来说是杯水车薪,就算多个平台借500万也还是不够的,沟通成本也会提高。” 而办法要求,相关平台将被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要求在发布日起的一年内进行整改。这无疑将对续贷需求带来压力。 “但限额要求提出后,一些企业的续贷额将被压缩,这样会进一步加剧企业的融资难度,也容易给企业带来财务风险。” 事实上,办法对P2P借方最大限额的安排,与监管层所坚持P2P“小额原则”的初衷有关。“网络借贷金额应当以小额为主。”办法规定,“应当根据本机构风险管理能力,控制同一借款人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及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防范信贷集中风险。” 零度财经首席分析师卓刀泉认为,从P2P的“轻监管”基调来看,以单一额度上限规范具有一定的必要性,但在P2P监管规则出台前该行业生态已野蛮生长数年,一刀切的整顿的确容易给利用P2P融资的中小企业带来风险隐患。 “现在多地监管部门要求银行不得随意抽贷,其实互金平台也存在类似尴尬,如果限额导致一些中小企业被动断贷,反而容易诱发局部风险。”因为,“如果借款限额最终衍生出借款人靠多注册企业来增加融资额的现象,那么将会和作为行业规范目标的透明化、小额化出现根本背离,”卓刀泉认为,“而且虚注实体本身也会给融资项目带来不确定性,加剧了资金安全和合规隐患。” 卓刀泉表示。 “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9月底,P2P网贷行业贷款余额增至7130.42亿元,其中,很大比例涉及到大额对款的企业,因此,因此,作为政府相关部门,要充分考虑到监管可能带来的诸多影响,平衡、协调相关方,加大普惠金融的力度,确保广大中小微企业获得应有的金融服务。”钱多多(d.com.cn)行业研究员指出。(本文系作者原创,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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